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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301062)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SZ:301062)2025-10-29 16:19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委员补选 - 自委员提出离任60日内完成补选[6] 履职报告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9] 内部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2] 会议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8]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除[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8] 列席人员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及高管[20] 中介聘请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0] 会议记录 - 应有记录,委员签名,保存至少十年[22] 议案报告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3] 保密义务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 文档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