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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301062)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SZ:301062)2025-10-29 16:19

公司股份与上市 -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首次发行4,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391,8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00,391,8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6][13]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6,000万股,陈安康等股东按比例认购股份[12][13]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1]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诉讼[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6] 重大事项决策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的事项需股东会批准[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由股东会选举;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61]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7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3]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独立董事[8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7] 公司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0] 公司其他规定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