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选聘规则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8]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并公示结果[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细化评价标准并记录保存评价意见[10]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7]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8] 事务所工作要求 - 规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不得转包或分包[11] - 主动终止审计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审计委员会[15]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工作和质量,否定性意见改聘[16] 监督与关注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意见中[20]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事务所情形[22] 违规处理 - 违规且情节严重,公司不再选聘[2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