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董事选举,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乘积[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投票权按对应人数计算[5] 投票与当选规则 - 投票权数不得超实际拥有数,否则选票无效[5][13]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位次在前当选[7]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并组织下轮选举[8] - 当选董事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可就缺额再选举[8] 选举相关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0] - 选举前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召集人需制备适合的选票并作说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