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68814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6]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报告[8] 审计沟通与报告 - 公司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12]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17][22]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资料保存与细则执行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3] -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执行,修改亦同[20] - 细则解释权、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