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00078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 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 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并应依据各自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作出有效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 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