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国电南自国电南自(SH:600268)2025-10-29 16:50

激励计划关键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2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5月30日确定授予118名激励对象1060.08万股限制性股票[11] - 2022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议案[14] - 2023年6月19日同意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 - 2024年5月16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等议案[10] - 2025年5月22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等议案[18] - 2025年11月28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 业绩数据 - 2023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为21.88%,高于目标值和对标企业75分位值[23] - 2023年较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79.29%,高于目标值和对标企业75分位值[23] - 2023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6.8%[23] - 2023年公司△EVA大于0[23] 解锁情况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2人,解锁限制性股票88,578股[23] - 核心骨干员工2人获授268,418股,本次解除限售88,578股,占比33%[25]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20] 其他 -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公司已取得本次解除限售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26] - 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10月28日出具,正本四份,无副本[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