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002061)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修订对照表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和至少 1 名独立董事[1]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2] - 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董事会应增补新委员[2] 会议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 1 名其他委员代为表决[3]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 - 原则上现场开会,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3] - 至少提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除外[3] - 通知至少包括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3] - 采用邮件、电话通知,2 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4] 表决与决议 - 委员每人一票,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4] 议事规则修订 - 统一表述规范,部分阿拉伯数字调为中文数字[4] - 进行格式与序号优化,调整不影响实质含义的表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