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共十二章二百二十八条[4] - 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条款,“监事会”描述改为“审计委员会”[4] - 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由3%调整为1%,新增控股股东等专节[4][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69,5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3] 股东与诉讼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5][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5] - 公司利润分配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现金分红优先,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46][47] 审计与机构相关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49]
陕西煤业(601225)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