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1]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经营范围调整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新增职业中介活动[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5]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有转让限制[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7][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9]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6]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3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3]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3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35]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0]
凯淳股份(30100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