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3010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绿岛风绿岛风(SZ:301043)2025-10-29 16:5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9][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财务负责人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17] 审计工作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总经理向委员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9] - 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10]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11]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及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20] - 董事会认为不适当可撤销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20] - 会议记录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2]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 与法律法规或章程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4]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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