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30104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绿岛风空 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等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 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六)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予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