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688143)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长盈通长盈通(SH:688143)2025-10-29 16:56

交易与担保决策 - 12个月内累计资产交易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交易满足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个标准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七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1] 股东会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通知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内容,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安排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1] 股东会变更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2]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5] 交易审计与评估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六个月;为其他资产,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一年[16]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7] 股东界定与投票权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股东会选举与主持 - 股东会选举计票人、监票人需出席会议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3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3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3] 股东发言规则 - 股东要求发言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二天向会议登记处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优先[34]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4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且选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4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利润分配执行 - 利润分配等方案获批后,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或转增事项[50] 股东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