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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禾川科技禾川科技(SH:688320)2025-10-29 16:5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十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7,8,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7,8,9]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1,12]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相关理由及候选人简历给董事会秘书[13]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17]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5]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5]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4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