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凯淳股份凯淳股份(SZ:301001)2025-10-29 16:5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9]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0] - 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 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进行股份买卖[16] 信息披露要求 - 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9]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3] - 拟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时间不超三个月[2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2]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其他规定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22]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及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9] - 违反制度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严重时处分或处罚[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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