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高管)。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接受监事会在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