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淳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 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 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 (二)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