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包括公司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