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下列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且领取薪酬的董 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