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海欣食品海欣食品(SZ:002702)2025-10-29 16:5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10] 职权与运作 - 战略委员会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9] -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提议时应召开[12] 会议规则 - 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2] -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履职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15] -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他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至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28] -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1] 会议流程 - 战略委员会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应对每项会议议题对应议案内容进行审议[32] - 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34] - 战略委员会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有委员要求投票表决时应采用投票表决[37] 决议生效与通报 - 每项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形成战略委员会决议,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20] - 战略委员会委员或其指定人员应于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40] 其他规定 - 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30] -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名[42]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