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海欣食品海欣食品(SZ:002702)2025-10-29 16:56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捐 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 的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参股公 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 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 自愿无偿地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公司自身生产经 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的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坚持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 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 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