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 板规范运作指引》")《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五)其他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