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