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60109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董事长10日内召开[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9] - 定期会议提案人应提前20日提交提案及说明文件[13] 会议通知规则 - 定期、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5] 会议延期规则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6] 会议出席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无法履职,应建议撤换[20]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0]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议案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23] 会议记录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基本信息等[24] - 与会董事需对决议和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要求修订说明[25] 决议公告规则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需保密[25] 会议档案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25] 董事会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置审计、风险等委员会,议事按细则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