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安全原则,拒绝强令担保[3] - 可为特定条件单位及风险较小其他单位担保[6] 担保审批流程 - 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方资信,经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再提交董事会[8] - 董事审议需审慎,董事会应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并每年核查全部担保行为[9] 禁止担保情形 - 有资金投向不符规定、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公司不得提供担保[9] 反担保要求 - 申请担保人反担保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财产不得用于反担保[10]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3]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拟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并提交股东会,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通过额度[15]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 担保合同签订 - 担保合同订立需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签订人需持相关决议及授权委托书,不得越权或超授权数额签订[17][25][26] 担保事项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督促还款,关注情况并定期报告[21] 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披露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5] 信息披露 - 担保信息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对外担保总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等[27]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作出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9][45][46]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1][53][54]
神驰机电(6031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