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6031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神驰机电神驰机电(SH:603109)2025-10-29 17: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4][5]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7]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7] 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或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或解除职务[10]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特定情形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4][15]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提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5]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7]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7]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18]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18]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