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6031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神驰机电神驰机电(SH:603109)2025-10-29 17:1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资格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多次谴责批评者不得担任[3][4] 职责与任免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6]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解聘与聘任规定 - 解聘需理由充足,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 出现重大错误等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13]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文件[13] - 制度2025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