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603393) - 新天然气-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0]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0]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10]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11]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临时会议经董事长等提议召开[15] - 定期会议会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16]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18] 其他规定 - 非委员董事可列席,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19]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