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6031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神驰机电神驰机电(SH:603109)2025-10-29 17:14

人员离职 - 董事、高管离职情形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等[4] - 书面辞职报告收到日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职务解除 - 股东会、董事会可在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决议作出日生效[5][7][8] 离职要求 - 离职前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7] - 离职后不得干扰公司经营,保密等义务仍有效[7] 股份转让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总数25%[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