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6]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事项[9,11]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成本加成价、协议价[1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等情况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等情况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经股东会批准[14] -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4] 交易标的披露 - 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15]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不进行审计或评估[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交易金额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特定交易按累计计算[18]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 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关联交易时有利害关系人士回避表决[23]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3] - 公司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2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为20年[2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