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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火炬电子火炬电子(SH:603678)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确保公司交易的公允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