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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
火炬电子火炬电子(SH:603678)2025-10-29 17: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高 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火炬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向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