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核,最终由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7]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0]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披露金额、定价原则等信息[10] 决策流程 -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聘请提交董事会审议,否定需说明原因[10] - 股东会通过选聘议案,公司与事务所签《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工作及质量,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否定则改聘[11] 特定情形处理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1] - 出现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 - 年报审计期间特定情形需临时选聘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工作[1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信息[17]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开展并履行多项职责[17] - 发现选聘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8]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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