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回 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行为: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除上述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