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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
火炬电子火炬电子(SH:603678)2025-10-29 17: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3] 通知与提案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会议审议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总数[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选票有规定[24] - 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25]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5] - 董事等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5] - 本规则制定、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