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 1 -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 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标准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