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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603858)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步长制药步长制药(SH:603858)2025-10-29 17:25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步长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董事、总裁及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应支持并配合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工作人 员配置以及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证。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