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603858)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适应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和投资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 而专业化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