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603858)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投后管理工作,提高参股公司整体运作水平,保证其日 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由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出资且出资比例低于50%、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基金等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二章 参股公司投后管理人员和机构 第四条 公司投资参股公司后可委任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对 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 证券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及时了解参股公司运营状况, 并协 助委任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参股公司实施经营决策和监督。 第三章 日常经营决策及监督 第六条 公司委任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参股公司的 2、公司委任的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到会议通知后, 应仔细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