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步长制药(603858)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步长制药步长制药(SH:603858)2025-10-29 17:25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