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603858)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环境 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环境管理部门及环境信息披露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现名称为安全环保管理部)对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并承担管理义务和责任。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制定公司及子公司统一的环保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应当避免存在涉及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 等领域的违法行为,预防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将影响公司上市地 位。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环境信息披露事宜。 第五条 公司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应当准确、及时、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条 公司编制和披露环境信息,应有利于债权人、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