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600993) - 马应龙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马应龙马应龙(SH:600993)2025-10-29 17:30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5项制度,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公司章程变更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8] - 经营范围新增药用辅料生产、销售和药品委托生产[8]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规定,否则可起诉,有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0] - 股东查阅相关信息应提前15天以上书面申请并提供持股证明等资料[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2] 会议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提案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会议后,需在5日内发出会议通知[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会议[15] 会议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18]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8] 董事任职资格与选举 - 因贪污等经济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1] - 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半数以上通过产生[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若干名[23] -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至少1名职工董事[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5]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9] 公司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1] -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3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1]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2]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网站公告[33] - 公司分立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网站公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