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贵州 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