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60319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SH:603197)2025-10-29 17: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8万股,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61.9832万元[12]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8431500股,由32名发起人认购[21]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1361.983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需经股东会决议,部分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3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等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特定情况可直接诉讼[42][43]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会议[11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5]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12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4] - 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5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以续聘[166]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