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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芯股份(6886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灿芯股份灿芯股份(SH:688691)2025-10-29 17:33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指经股东会选举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 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