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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芯股份(6886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灿芯股份灿芯股份(SH:688691)2025-10-29 17:33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负 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关资料、制作相关议 题的研究报告、初审相关议题和起草委员会议案等。 第三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