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6886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的管理水平,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灿 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 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进行可行性研 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