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601138)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工业富联工业富联(SH:601138)2025-10-29 17:33

股东会权限与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3]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特定担保事项[1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19] - 特定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股东权利与提案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0] 股东会通知与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30] - 召集人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披露相关资料[31] 股东会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规定[3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33] 股东会决议与公告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0] 董事选举与投票 - 特定情况下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4]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中选规则[56]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当场公布结果[5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62] 公司相关实施与决议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6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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