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5]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6] - 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6] 信息披露要求 - 无法披露重大事项详情先发提示性公告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合规公告[10] - 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同时在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9]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外文文本与中文一致,歧义以中文为准[11]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20]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等情况需披露[20][21] - 重大交易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披露[25] 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27] 信息报告与确认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秘报告[33] - 董事、高管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35] - 董秘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工作,是直接责任人[35] 信息保密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保密,违规赔偿[50] - 董事长、总裁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2] 资料保存与违规处理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55]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5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8]
威尔药业(6033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