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药业(6033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威尔药业威尔药业(SH:603351)2025-10-29 17: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1] -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任期同董事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审计委员会下设机构 - 下设审计工作组,成员由审计委员会选定[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6]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制定选聘政策等[1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8]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15]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会议2个月内召开[19] - 有权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21]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5] - 提前3日书面通知开会(特殊情况除外)[2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8] - 关联议题会议,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决议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28]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9]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足”不含本数[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