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稿)
通用股份通用股份(SH:601500)2025-10-29 17:33

担保范围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指股权比例超50%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担保限制 - 申请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担保[6]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0]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流程规范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应通报审计委员会并向董事会备案,审计委员会检查程序合规性[14] 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逾期未清偿等情况,公司应了解其经营等状况并披露信息、采取措施[18]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核查对外担保,发现违规及时报送董事会并督促改正[18] - 关联人强令违规提供资金或担保,公司及相关人员应拒绝[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有关部门应提请参加破产财产分配[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报告并提供资料[20][21]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指定报刊披露相关内容[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有关部门控制担保信息知情范围,知悉者负有保密义务[2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责任追究 - 公司对有过错的责任人视情况给予处分,违规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23]